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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信用卡申請之條款及細則
信用卡條款之主要條款及細則
迎新禮品之條款及細則
渣打白金信用卡獎賞「一簽倍賞」及「自動獎賞」計劃條款及細則
「倍味賞」獎賞計劃(「獎賞計劃」)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迎新禮品之條款及細則:
1.
此迎新禮品適用於201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或以前(「推廣期」)遞交表格並成功申請渣打白金卡/金卡/Titanium萬事達卡/普通卡之主卡申請人。
2.
主卡申請人於新卡批核時如已經持有或於過去6個月內曾經取消任何渣打信用卡或MANHATTAN信用卡,將不會獲贈迎新禮品。
3.
每位成功申請的主卡客戶須於信用卡獲發出後首兩個月內憑新批核之渣打信用卡簽賬滿HK$4,800或以上,方可獲贈迎新禮品。禮品換領信將於新卡批核後1個月內郵寄予主卡客戶。
4.
合資格之簽賬須為零售購物簽賬(包括本地及海外),並須獲發簽賬存根。所有分期付款購物之全部貸款、現金透支、網上消費、兌換籌碼、公共事務繳款、透過電話理財及網上繳稅及未誌賬/取消/退款/偽造/未經許可的交易,均不會計算在簽賬金額內。
5.
成功申請的主卡客戶可選擇以下其中一項迎新禮品:
a. HK$500百佳超級市場禮券;或
b. LENCO SpeakerBall(IPD-4200);或
c. Stadler Form OTTO 古典木風扇(IF-3587);或
d. NESCAFÉ Dolce Gusto咖啡機(以優惠價HK$199換購或2人成功申請兩張主卡免費換領)
6.
符合指定簽賬要求後,主卡客戶可攜同換領信、簽賬存根及新批核之渣打信用卡於指定之換領中心換領禮品。換領辦法及細則詳列於換領信上。
7.
選擇以優惠價HK$199換購NESCAFÉ Dolce Gusto咖啡機之主卡客戶於符合指定簽賬要求後,可攜同換領信、簽賬存根及新批核之渣打信用卡親臨指定之換領中心換購禮品。換領辦法及細則詳列於換領信上。
8.
禮品一經選定,將不可更改其他禮品。如申請人並無選擇迎新禮品,將自動獲得HK$500百佳超級市場禮券。
9.
禮品數量有限,一旦換罄,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有權以其他禮品取代。
10.
迎新禮品不可轉讓、退換或兌換現金。
11.
推廣期內,不論成功申請次數多寡,每位主卡客戶只可獲贈迎新禮品一次。
12. 客戶必須保留有關之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以作核對之用及於有任何爭議時,提供予本行作進一步調查。所有已遞交予本行用作核對及調查之簽賬存根將不獲發還。
13. 已換領迎新禮品之客戶若在新卡發出後一年內取消該信用卡,本行保留權利向客戶收取按每張被取消的信用卡計HK$500之行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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