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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0°全面賞」積分即時換領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
| 渣打信用卡持卡人可按下列條款以渣打「360°全面賞」積分[由本行予以指明的積分]換領現金折扣[下稱「優惠」]: |
| 1. |
優惠只適用於參與「360°全面賞」積分計劃之渣打信用卡、渣打金卡、渣打白金信用卡、渣打Visa Infinite卡、渣打Titanium信用卡、渣打倍多紛信用卡、渣打倍多紛白金信用卡、SmarTone
智能信用卡及ZIX信用卡(「適用信用卡」)。優惠並不適用於渣打American Express®卡、ESPRIT智能信用卡、渣打JOS
Visa商務白金卡及公司卡。優惠期由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
| 2. |
優惠並不適用於已登記「渣打Cash Back現金回贈」計劃之信用卡。 |
| 3. |
主卡及附屬卡持卡人均可享此優惠,其「360°全面賞」積分將合併作換領;同一主卡持卡人所持之相同信用卡類別的渣打信用卡之「360°全面賞」積分將合併使用,另渣打信用卡(普通卡)及渣打金卡之「360°全面賞」積分亦將合併使用。 |
| 4. |
優惠只適用於指定商戶分店並須作即時換領。持卡人須於購物前聲明使用「360°全面賞」積分優惠。成功換領後,持卡人須以簽名確認。 |
| 5. |
換領優惠後所涉及的交易餘款,持卡人須以同一張信用卡簽賬繳付。 |
| 6. |
優惠一經批核,本行將即時從持卡人出示的適用信用卡戶口內扣取所需的「360°全面賞」積分。如戶口內的「360°全面賞」積分不足夠作所需之換領,系統將以信用卡號碼由小至大排序,順序從持卡人名下其他相同信用卡類別的適用信用卡戶口內自動扣除積分餘數。 |
| 7. |
有關賬戶必須為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而持卡人(主卡持卡人及附屬卡持卡人)亦無違反其與本行訂立之信用卡持卡人協議或信用卡條款(如適用),本行方會接受其換領優惠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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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有權隨時發出通知以更改本條款及細則。
倘此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譯本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