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健寶」醫療保障計劃
我們為您及您的家人提供終生醫療保障
我們明白您對優質醫療服務從無間斷的追求,有見及此,「醫健寶」醫療保障計劃^給您及您的家人4個安心保證︰
| 1. | 全面保障及賠償主要住院費用 - 住院雜費、專科醫生費用、手術費†、麻醉師費†及手術室費用†。 |
| 2. | 終生保證續保 – 不會因年齡增長或索償而失去保障。 |
| 3. | 不設等侯期# – 保單生效日起受到保障。 |
| 4. | 全球入院付款保證~ – 不論您身處何地,我們都為您安排付款事宜,您亦無需即時付款,真正為您提供最貼身的保障。 |
由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三井住友保險」)承保
保障限額表
(由2011年9月1日起生效)| 基本保障 | |||||
| 星級計劃 | 至尊計劃 | ||||
| 每年最高總保障額* | HK$250,000 | HK$500,000 | |||
| 每症最高總保障額** | HK$250,000 | HK$500,000 | |||
| * 每保險年度最高總保障額,不論於該保險年度罹患多少宗傷病。 **每宗傷病最高總保障額,包括每宗傷病於任何一保險年度及隨後之任何保險年度內累積之索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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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醫院及有關服務保障 | |||||
| 最高保障額 - 每年 | HK$250,000 | HK$500,000 | |||
| 住院及膳食費用 - 每日 | HK$950 | HK$1,600 | |||
| 加床費用 - 17歲以下兒童住院時由一位成年家庭成員陪伴之額外收費 | 全額賠償 | 全額賠償 | |||
| 深切治療費用 - 額外津貼住院及膳食費用 |
全額賠償 | 全額賠償 | |||
| 住院雜費 | 全額賠償 | 全額賠償 | |||
| 醫生巡房費用 - 每日 | HK$950 | HK$1,600 | |||
| 專科醫生費用 | 全額賠償 | 全額賠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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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院前之有關診斷費用及出院後之有關覆診費用 - 入院前30日內及出院後60日內 |
全額賠償 | 全額賠償 | |||
| 出院後之私家看護費用 - 每年最多26個星期 |
全額賠償 | 全額賠償 | |||
| 非住院化療 / 放射性治療 / 洗腎費用 - 每症 | 全額賠償 | 全額賠償 | |||
| 公立醫院現金保障 - 每日 | HK$700 | HK$1,200 | |||
| 終生保障額 - 每位受保人於70歲或以上適用 | HK$1,000,000 | HK$2,000,000 | |||
| (B) 額外保障 | |||||
| 於指定醫療中心享用免費醫療服務 | 每年一次 | 每年一次 | |||
| 全球入院付款保證 | 適用 | 適用 | |||
| 24小時海外緊急支援服務 | 適用 | 適用 | |||
| 自選保障 | |||||
| (C) 「精選危疾保障」 | |||||
| 「精選危疾保障」最高總保障額 | HK$250,000 | HK$500,000 | |||
| 自選女性保障最高保障額 | HK$50,000 | HK$100,000 | |||
| 註: | |
| ^ | 「醫健寶」醫療保障計劃由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三井住友保險」)承保。三井住友保險乃由香港保險業監理專員授權經營一般保險業務。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為三井住友保險之委任保險代理商。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並不對任何人因使用以上資料而承擔任何責任。 |
| † | 星級計劃及至尊計劃之手術費、麻醉師費及手術室費用之最高保障額為港幣135,000元及港幣270,000元,並須根據手術表賠償。 |
| # | 不適用於自選保障。 |
| ~ | 三井住友保險取得受保人以住院病人方式入住醫院治療的事前索償通知後,會確定保險的保障範圍、監察索償程序、簽發(可能情況下)適當之付款保證及/或根據保單條款與規章安排直接付款予醫院、醫生或其他服務供應者。如受保人未能預先通知三井住友保險有關上述的詳情,三井住友保險將不會簽發付款保證或安排直接付款。 |
| + | 根據外科手術承保表 |
| 備註: | |
| • | 年歲組別以上一個生日計算。 |
| • | 自選女性保障乃「精選危疾保障」之附加保障,不可獨立投保。 |
| • | 自選女性保障一經索償,「精選危疾保障」之最高總保障額將相應遞減。 |
| • | 起保日期:投保申請獲批核的下一個月的首天。 |
| • | 兒童單獨投保將加收10%保費。 |
| • | 保單一經發出,保費概不退還。 |
| • | 保費及保單條款可能會於續保時作出修訂,並由三井住友保險釐定。 |
| 主要不承保項目︰ | |
| 1. | 保單生效日期前所患有的疾病或損傷 |
| 2. | 例行體格檢查及預防注射 |
| 3. | 整容手術 |
| 4. | 牙科治療及與牙齒有關的口腔手術 (除非在意外發生後14天內進行有關健康正常牙齒之修補治療) |
| 5. | 休養治療 |
| 6. | 懷孕或生育 (不適用於「精選危疾保障」)、不孕、節育及絕育 |
| 7. | 先天或遺傳性異常 |
| 8. | 神經及精神問題 |
| 9. | 預先安排在海外治療的非緊急性的醫療情況 |
| 10. | 參與危險的運動及興趣活動 |
| 11. | 入院進行之治療本可採用門診方式進行。如住院只為接受診斷掃描、X光檢查或物理治療 |
| 重要事項: | |
| 1. | 以上乃資料摘要,僅供閣下參考,並非任何保險產品之認購要約。有關保單內的條件及條款可未有於上文 詳列。以上資料與保單條文若有歧義,一切以有關保單條文為準。有關保單條文及不承保事項之詳情,請參閱有關之保險合約或致電三井住友保險。 |
| 2. | 三井住友保險提供之「醫健寶」醫療保障計劃的投保人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並受有關條款細則約束。 |
| 3. | 中英文版之內容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為準。 |
請按此參閱2011年9月1日前之「醫健寶」醫療保障計劃之保障限額表。

